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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民爆物品管理中心 关于巡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娄星融媒 编辑:肖慧 2021-04-07 15: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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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6日至7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民爆物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民爆中心)进行了巡察。10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民爆中心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盘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民爆工作良性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中心(公司)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班子工作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巡察工作条例,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逢会必谈整改,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中心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改,抓出成果,改出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民爆物品管理中心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将整改问题细化分成19个具体问题,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中心主任通过会议部署督办,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谈心谈话,督促各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有序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三)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化制度化。针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区民爆中心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相继制定8个制度文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截至12月31日,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巡察反馈的七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未完成整改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存在形式主义

(1)关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5月29日,区民爆中心和民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区商粮局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6月29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民爆物品一线从业人员在民爆仓库举行消防安全学习,要求全体员工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吸取双峰县“6.17”火灾事故深刻教训,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7月25日,中心(公司)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共计13人参加消防安全学习培训,请消防员专门进行辅导,并组织消防演练;二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11月24日,组织重点岗位10人在民爆仓库学习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岗位风险意识,提高岗位风险隐患和事故预防处置能力;三是组织专家对区民爆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预案进行编审、评估,并于11月5日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局备案登记;四是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度。

(2)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年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年工作措施。一是落实重点岗位领导带班制;二是对民爆仓库技防措施改造升级;三是加高加固民爆仓库防爆土堤;四是完善民爆仓库安全警示标识;五是安装备用发电机和智慧用电设施;六是整饬防火隔离带;七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2.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3)关于“人事推荐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和“三个不直接分管”暨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班子集体决策机制,规范了领导班子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决策行为。明确“末位表态”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由分管领导提交讨论方案,先由班子其他成员逐一发表意见,表达明确观点,“一把手”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然后经会议讨论后做出决定。会议邀请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纪检监察组组长或区商务粮食局相关领导参加。

(4)关于“违规招聘公司工作人员(合同工)”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区民爆物品管理中心(公司)选人用人制度,完善了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切实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

(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主体责任不严格

(5)关于“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宣传贯彻不力,检查督查不严,对仓库和车辆维修、商务招待等费用开支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宣传力度。11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守纪律、讲规矩”、第三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摘录,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三是召开了中心(公司)班子关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谈话10人次,让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让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人、警示人,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从思想上筑牢反腐防线。

(6)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如数收回了2019年娄联公司按股份比例分配的红利108572.12元,并确保以后年度各参股公司产生的红利在下一年度利润分配后及时收回区民爆公司入账。

(7)关于“2017年9月区民爆公司自定炸药装卸费标准(从0.5元/箱提高到1元/箱),明显高于本地市场装卸费标准,炸药装卸费发放无明细”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娄底地区民爆物品装卸费市场行情进行了调研,调整民爆物品装卸费标准(从1元/箱下调到0.5元/箱),确保装卸费标准符合市场行情,补齐装卸费发放明细。

2.履行监督责任不严格

(8)关于“投资收益情况监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娄底大地爆破有限公司收回了区民爆公司派驻该公司参与管理的人员工资105000元,以后每月及时收缴到位;二是研究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区民爆公司参股企业监督管理的六条指导意见,督促参股企业迅速建立健全企业管理相关制度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9)关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正了涟源市三湘爆破器材运输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名称登记错误;二是召开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落实力的干部职工会议。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10)关于“违规报销伙食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违规报销的伙食补助共计300元已收缴到位;二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自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严格商务接待审批流程、接待标准,自觉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意识。

(11)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油修费发票要素、附件;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公务派车、定点维修和费用报销,完善用车手续,杜绝漏洞。

4.违规列支费用

(12)关于“违规列支娄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经费共计70160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与娄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进行了沟通,争取工作理解、支持,确保工作经费等支出合法、合规、合理。

(13)关于“违规列支区商务(商务粮食)局摊派费用共计64353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与主管部门(区商务粮食局)进行了沟通,争取工作理解、支持,确保工作经费等支出合法、合规、合理。

(14)关于“违规报销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应由驾驶员承担的交通违章罚款11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应由驾驶员承担的交通违章罚款1100元已追缴到位;二是加强了驾驶员的职业教育、安全教育,督促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加强安全考核,确保行车安全。

5.没有严格执行财政纪律

(15)关于“票据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票证管理制度,规范票证管理流程,确保票证购买、领用、结余各环节数据清晰、手续齐全。

(16)关于“违规借款给其他单位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区商粮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进行了沟通,目前正在整改中;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杜绝违规借款。

(17)关于“以现金方式发放2017年度工会福利费53200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工会相关文件精神使用经费;二是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政策,重申相关政策和纪律。

(18)关于“2019年5月购置会议室多媒体设备一套、办公桌等物品价值36610元,没有记固定资产账”问题

整改情况:该固定资产已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了账务调整处理。

(19)关于“对要素不全的发票予以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补齐完善发票要素、附件等手续;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制度执行进行了再次规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附件不齐、发票来源渠道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同时加强了财务票据审核,进一步落实了对支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制,财务部门对财务支出的规范性、准确性负责等责任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严把支出审核关。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转换思想实践成果转化相结合,持续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对中心(公司)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民爆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找准方向,着力推进中心(公司)改革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8210027;邮政信箱:娄星区民爆物品管理中心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lxmb8210027@163.com

娄星区民爆物品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5日

来源:娄星融媒

编辑: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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