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8日至7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娄星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0月26日对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问题反馈。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区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确保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区人民法院党组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高度统一了全体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为区人民法院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督导压实责任。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郭超群同志任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明了整改工作要求和纪律。院政治部及机关纪委强化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督促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集中整改、对账销号。
(三)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结合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标本兼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先后制定和完善制度7个,充分发挥制度管长远、利发展的作用,实现“整改一个问题、治理一片领域”的良好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没有完全入心入脑,学习氛围不浓,学习热情不高,学习效果不佳,学用结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自觉性。二是全体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加强学用结合,每人至少要完成1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材料,撰写了3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三是常态化制度化地组织学习,成功组织开展了一次优秀微党课评比活动,开展了党支部五化知识测试、优秀读书心得评比活动,营造了浓厚学习氛围。四是党组专题研究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全院学习日”制度的若干意见》,有效解决了工学矛盾。五是修订了《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了对政治学习的考核奖惩力度,严格落实考核奖惩。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回头看,进行了一次彻底系统的梳理和总结,确保问题整改清零。同时党组专题传达学习区委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方案》,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严,使用“学习强国”平台自学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一次以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的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院党组年初研究审定并下发了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每月开展至少1次集中学习,2020年共计组织了13次高质量的集中学习。三是修订《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同时加强对全院干警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和通报,全年共计发出专题通报7期。四是梳理、汇总上级有关舆情分析研判和新闻三审制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出台相关制度,严格抓落实。2020年没有发生有影响的负面舆情。五是严格把关,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六是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力度。
4.关于对临聘人员的教育引导没有抓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对全院编外人员的专项学习教育整顿,切实解决思想问题和作风问题,今后全院性的学习教育整顿活动,除确实不宜参加的以外,编外人员原则上都必须参加。
5.关于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并且严格执行,特别是重点事项要坚持事先充分酝酿,确保民主集中制得到坚决执行。
6.关于集体决定贯彻落实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坚决执行党组决策的有关规定》,从制度上明确全体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贯彻执行党组决策的程序、要求和责任。二是加大对于党组决策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和考核,确保党组决策的坚决执行。
7.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未带头遵守考勤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制度,特别是考勤制度,起好示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都能够做到配合政治部的考勤工作。二是政治部对于班子成员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了与其他干警一视同仁,坚决兑现处罚措施。
8.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反思,存在此类问题的班子成员作出了反思和检查,表明了决心。二是审管办对于班子成员完成办案任务的情况做到了与其他干警一视同仁,每月一通报。三是班子成员兑现承诺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在办案任务方面通过了省高院的年度考核。
9.关于办公楼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遗留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受制于政策限制和原工程承包人下落不明等客观原因,暂时没有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未整改到位。
10.关于办案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坚持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二是组织开展办案标兵、办案能手、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促进业务素质的提升。三是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功能,把好案件质量关。
11.关于案件当事人满意度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司法为民。二是严格落实《审务督察办法》,对于办案质量严重滞后的办案人员进行督促、约谈和问责。三是加强判后答疑,增强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同。
1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抓好党建工作列为党组压倒一切的工作重点。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在修订后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中设立专章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加大了对党建工作的督查、通报和考核力度。
1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特别是兼任党支部书记的党组成员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抓好支部党建各项工作,同时坚持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14.关于抓党建与抓业务有机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办法和机制,真正实现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目标。在党小组会上,党员既要报告政治思想情况,同时也要报告业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开展了在“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中敢于担当的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15.关于党员积分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严禁搞平均主义,每月予以公布,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6.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辣味十足,确保质量和效果。
17.关于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等原则,扎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质量和效果。
18.关于党内谈心谈话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要求开展好谈心谈话工作,认真做好谈话记录。机关党委开展专项检查,查看谈话记录,确保扎实开展此项工作。
19.关于党员发展不严谨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审核相关资料,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对已发展党员不规范之处迅速纠错。
20.关于班子成员分工畸轻畸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拟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在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做到工作任务基本均衡,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因涉及到干部管理权限的问题还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现在正在进行中,近期有望落实到位。
21.关于部分重要部门负责人多年未调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两名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的干部已经启动调整程序。二是已经出台《组织人事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全面规范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构建长效机制。
22.关于人员混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混岗的两名法警,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整改到位。因涉及到干部管理权限的问题正在向上级请示报告,近期有望落实到位。
23.关于临聘人员进入方式不规范、管理不严格、权责不明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编外司辅人员管理制度》,严控编制,严把质量,加强和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对于所有编外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规范了进入方式。组织开展了编外司辅人员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全体编外人员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24.关于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领导班子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了责任。二是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规定了考核和问责办法,做到有规可循。三是开展了对于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清理,对于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登记。四是开展了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五是充分利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与监督,做到警钟长鸣,确保了全年干警队伍没有出大的问题。
25.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领导班子开展 “一岗双责”方面的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了责任。二是修订了《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和问责处罚办法,对于班子成员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对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和处罚。
26.关于便民服务不主动、不精细、效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全院干警的教育力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理念。二是切实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出台诉讼指南,尽最大可能便利群众诉讼,使群众少跑路,杜绝多头跑。三是加大判后释疑力度,增强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理解和认同,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四是加大对超审限结案和长期未结案件的督办、通报和问责处罚力度,尽最大可能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五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值班接访制度,确保群众表达诉求渠道畅通。
27.关于为了考核指标而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依法依程序结案,坚决杜绝为了提升结案率而出现任何不规范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对拖延立案予以严肃问责。
28.关于无公函无审批违规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善相关材料和手续,同时要求责任部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和审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已经予以严肃问责。
29.关于违规滥发奖金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违规发放的驾驶员奖金、临聘人员加班费、食堂管理员补助已经追回,共计追回38900元。对违规发放给个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正在追缴中。对相关责任人已经予以严肃问责。
30.关于违规报销车辆违章罚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今后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31.关于无方案无审批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善相关手续到位。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今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32.关于未严格执行景观树木采购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经办人员处理公务不够严谨细致的问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严,项目结算未报审计部门审计,超中标金额项目未经财政、审计联合签证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经办部门和责任人严肃批评,要求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杜绝违规问题的出现。对相关责任人已经予以严肃问责。
34.关于违规支付物业承包合同外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物业公司事先报经了时任分管院领导同意,在承包合同以外完成工作增加的15000元经费,已经完善相关手续。对于直接支付物业公司员工加班费用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相关费用10000元已经追回。对相关责任人已经予以严肃问责。
35.关于违规支付经费给外单位相关个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而实际支出但是收款主体不合规的两笔费用,一方面完善了相关手续,另一方面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批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6.关于违规去外地体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立即停止到外地体检。
37.关于现金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立即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思想教育,要求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
38.关于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制定并发布《机关食堂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进行全面规范,增加了食堂管理人员,实行食材耗材进出分开,各自有专人监督管理,用餐实行了登记制,建立了台账,食堂管理已经逐步走向规范。
39.关于4名法官涉嫌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过调查核实,该4名法官均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后果,但是没有发现主观方面的故意。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同时在全院通报,教育全院工作人员引以为戒。
(二)问责处理情况
1.对于4名违反工作纪律的法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处理1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2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1人。
2.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3名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3.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对于3名分管院领导和2名部门负责人,给予履责约谈处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强化政治建设,凝聚思想共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实“两个责任”。通过认真整改,我们的思想认识更加统一,我们的规矩意识更加强化,我们的规章制度更加严密,我们的领导班子更加有力,我们的干部队伍更加纯洁,必将为我院各项工作的发展进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持续发力整改,督促整改到位。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目前尚未完成的整改工作和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尽快彻底整改到位。
(三)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对于已经整改的问题,坚决巩固整改成果,抓好长效机制的构建,确保不出现任何形式的反弹。坚持具体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对在整改具体问题中形成的好经验、好方法予以总结,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长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8-8520019;邮政信箱: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电子邮箱:58979989@qq.com。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25日
来源:娄星融媒
编辑:肖慧